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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13-07-09 13:15:50.0 来源: 点击数:4809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一)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研究并起草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定全省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组织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评选活动;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
    (三)对州、地、市、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提出意见并上报国家广电总局;对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提出意见并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1]
    (四)管理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参与制定全省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五)对全省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广播电视覆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待业管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的规划、指配和管理。
    (六)领导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和青海有线广播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督促检查三台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留山

联系地址

昆仑路6号

联系电话:0971-614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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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971-611336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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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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