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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存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19项机器设备及5项电子设备)公开转让公告

2021-12-13 17:13:14.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9411

受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存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19项机器设备及5项电子设备)公开转让,挂牌价:1189.13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0日,并于公告2022年1月10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贰佰万元(20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1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  号:632382494


明细表.xls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本次需要披露的内容:

1. 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不包含公租房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青(2017)湟中县不动产权第0003594号],转让底价也系已扣除公租房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后的价格。公租房所占用的土地系与青(2017)湟中县不动产权第0001250号不动产共用宗地,未进行分宗,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就转让标的能否分宗、能否过户、要求及流程以及用途限制等进行详细了解,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转让方不对此进行承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此次所拍卖位于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32号1幢等11幢房屋及土地【产权证号:青(2017)湟中县不动产权第0001250号】、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广鑫大道39号1幢等13幢的房屋及土地【产权证号:青(2017)湟中县不动产权第000169号】存在抵押,抵押权证号分别为青(2017)湟中县不动产权证0003818号、(2017)湟中县不动产权证0003817号,房屋抵押总面积为24575.02平方米,土地抵押总面积为121343.58平方米。权利人为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为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资产担保债权的数额总计为10641.00万元,债权履行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空压制氮(新)、后门卫、五金劳保库、氯化钙干燥房、动力工段、地磅房、五金库办公室、冲洗房、纳库门卫室未办理产权证;

4.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5. 本次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标的的移交按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

6. 本次转让所涉标的为国有资产,故拍卖周期与其他拍卖周期存在差异;

7.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不包含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

8. 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应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瑕疵等情况。转让方不安排集中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若进行现场踏勘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联系人:贾莉莉,联系电话:17797258158。无论意向受让方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现状等情况完全知悉且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0. 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应向甘河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详细了解甘河工业园区土地政策及准入标准等,支付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受让方已完全知悉并接受甘河工业园区土地政策及准入标准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根据管理人向管委会了解: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准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开发区最新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遵循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理念,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高危、高污、高耗、低效’项目入园);

11. 本次转让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受让方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转让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2. 转让方、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受让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受让方参考。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施工后必须将厂内所有建筑垃圾清运,经验收后方退保证金;

3、报名截止2022.1.10.下午16: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同意本次标的物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标的物所在地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现场带看疫情防控要求:意向受让方在实地勘察标的物时,请佩戴好口罩,需显示健康绿码和近十四日动态行程码(14日行程中有外省行程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暂不允许进入。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8697252118

项目配合人:蔡先生 18909784506

项目配合人:孙先生 17709712700

报名咨询人:张女士 0971-6330537

举报投诉电话: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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